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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暂停实施"香港及德国移交逃犯协定""香港法律移交逃犯协定

2020-08-13 10:44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95

八月十二日下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出通知:


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的指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今日(八月十二日)分别向德国驻港总领事馆及法国驻港、澳门总领事馆发出通知,暂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之间的协定",并搁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法兰西共和国政府移交被告人或被定罪人的协定",在生效之前。


德国和法国都制定了相关法律,但香港特区政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为借口,单方面中止履行与香港特区签署的移交逃犯协议,中止批准与香港特区的有关协议,公然干涉中国内政,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坚决反对。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通过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是国际惯例,德法双方将司法合作政治化,损害了香港特区(香港特区)分别与德法两国司法合作的基础。


香港特别行政区分别于2006年5月和2017年5月与德国和法国签署了"逃犯移交协定","香港与德国移交逃犯协定"于2009年4月生效,"香港法律移交逃犯协定"尚未生效。


责任编辑:iiih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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