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进一步拓展市场采购与贸易试点范围
2020-10-12 09:28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4090
市场采购和贸易的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这将对加快培育贸易新业务类型、新模式、促进外贸创新和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这一市场采购和贸易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到辽宁西流服装城、浙江绍兴科桥、中国纺织城等 17 个市场。
据了解,市场采购贸易模式是指由国家商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合格经营者在市场集聚区采购的交易方式,单程票申报商品价值(包括)低于 150000 美元,并在购买地申报。
通过市场采购申报和出口的货物可享受 24 小时的电子通关手续,使纸箱形成橱柜,并简化申报和其他便利措施。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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